湘安辦明電〔2020〕44號
各市州、縣市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人民政府),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中央在湘及省屬有關企業:
冬春季歷來是火災高發季節,為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根據國務院安委辦統一部署安排,省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從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省集中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貫穿到工作之中,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重大隱患和大型活動,嚴格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源頭治理、精準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災風險,有效防范和遏制較大和亡人火災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重點任務
(一)嚴防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火災事故
1.緊盯重點場所。組織對大型商業綜合體、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學校、醫院、養老院、文博單位、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規動火動焊、私拉亂接電線、占堵消防通道、損壞消防設施等問題。
2.緊盯重要節點。元旦、春節、元宵節前后,組織對節慶活動和倉儲物流、旅游景區、民宿客棧等人流物流集中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各地消防救援機構要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夜查,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場地提前進行安全檢查,視情前置力量巡防看護。全省“兩會”期間,各地要做好會場、住地等涉會場所安全檢查和防護工作,全國“兩會”期間,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落實重點場所嚴管嚴控措施。
3.緊盯重大隱患。嚴格對照《重大火災隱患判定辦法》,依法準確判定重大火災隱患。認真落實“一單四制”制度,綜合運用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執法服務等措施推動隱患整改,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2020年年底和2021年2月,各地分兩次組織集中掛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重大火災隱患。
4.落實主體責任。深化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指導、督促社會單位重點圍繞引發火災的電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擴大和人員傷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開展“風險自知、安全自查、隱患自改”,主動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有效防范措施。建立“吹哨人”制度,發動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強化單位專兼職消防救援力量建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中央在湘及省屬有關企業要強化本集團內部冬防工作的部署發動和監督檢查。
(二)嚴防小火亡人、小場所釀大災
1.落實基層末端管控責任。進一步壓實鄉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相關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和基層網格管理責任,針對小單位、小場所、小企業、村(居)民住宅和少數民族村寨等高風險區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織密基層火災防范責任網絡。加快政府專職消防隊、社區微型消防站和村寨志愿消防隊建設,加強值班值守和巡邏檢查,落實區域聯防聯控。
2.加強針對性隱患治理。組織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群租房、“多合一”場所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整治違章搭建、違規操作、違規住人、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員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問題。組織群眾清理樓道、走廊、陽臺等區域可燃雜物,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
3.深化安全取暖工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農村集市、小型銷售門店為重點,加大假冒偽劣電取暖器具查處力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醫療衛生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商場市場、學校等單位場所違規使用電取暖器進行排查整治。鄉鎮、街道要組織村(居)委干部、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逐門逐戶開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常態開展取暖安全常識宣傳。
(三)深入開展電氣領域綜合治理
1.集中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地要部署開展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嚴查企業無證生產、超范圍生產、不按新標準生產等行為,嚴查違法銷售不符合新標準以及非法改裝拼裝電動車、蓄電池等行為,嚴禁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要推動建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規范快遞、外賣企業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
2.深化電氣火災綜合治理。要鞏固近年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成效,對發現的隱患問題跟蹤督促整改到位。將電氣線路改造納入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改造內容。住房城鄉建設、電力等部門要嚴把電氣工程設計施工質量源頭關,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大電氣產品監督抽檢頻次。
(四)持續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嚴格標識化管理。對2020年底未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進“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完成年度治理任務。
2.創新治理方式。要組織集中開展消防車通道障礙物集中清理行動,對不能按期清理的,要列入政府重點督辦事項和為民辦實事工程。要科學合理規劃建設停車位或立體停車場(庫),鼓勵居民小區和周邊單位間相互開放共享車位,在周邊道路科學設置夜間錯時停車位,增加車位供給。創新消防車通道管理措施和工具,建立完善部門聯合執法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占堵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
3.加強高層建筑管理。要組織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設施檢測維護,對發現的問題要逐項組織落實整改,確保疏散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五)集中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夾芯板材建筑
1.組織集中摸排。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縣級為單位,分地區、分領域、分場所集中對使用彩鋼板材料的單位、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對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的,切實摸清底數,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跟蹤督促整改。
2.開展集中整治。對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夾芯板材的彩鋼板,或冰雪游樂設施場所使用可燃保溫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責令拆除或更換合格材料。要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以及彩鋼板生產、流通環節的動態監管,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2020年11月底前)。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全國“兩會”結束)。分地區、分場所、分領域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力度,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責任措施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1年全國“兩會”結束至3月底)。各地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長效機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層面冬春火災防控日常工作由省消安委辦公室負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和指揮調度,層層抓好貫徹落實。各地要每月組織研判火災形勢,找準規律性、系統性風險,結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部門間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聯合檢查、執法銜接、移交查辦等機制,形成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合力。
(二)嚴格執法檢查和標準化管理。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發現單位安全承諾弄虛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風險隱患的,要用足用好執法手段,依法從嚴查處。對嚴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單”管理,實施聯合懲戒。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創建,2020年底前每個縣市區每個行業打造不少于2家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單位。
(三)提升公眾消防安全素質。深入開展消防宣傳“五進”工作,普及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分批次、分類別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分類制作適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訓內容,推進線上消防培訓。2020年底前,各地消防、公安部門聯合組織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駐村輔警、基層網格員等消防業務培訓,提高檢查巡查能力。督促企業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尤其是加強消控值班人員及(氣)焊工等消防重點崗位人員專門培訓,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強化跟蹤問效。各地區要加強對本轄區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監督,采取“四不兩直”明查暗訪或異地交叉互查等方式開展檢查指導,統籌納入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內容。市州、縣市區政府要重點約談工作不力、火災多發的下級政府和行業部門、重點企業,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要逐一開展延伸調查,既查原因,也查責任教訓,并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市州、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和中央在湘及省屬有關企業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動員部署推進情況及時報省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消安委辦公室);2021年全國“兩會”結束后5日內請報送工作總結。聯系電話(兼傳真):0731-88119815,郵箱:xfzd88119815@163.com。
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