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消防監控設施納入國家標準《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區 第1部分:智慧社區建設規范(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18年第二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國標委發〔2018〕41號),我部組織中外建設信息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起草了國家標準《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區 第1部分:智慧社區建設規范(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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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智慧社區消防設施征求意見稿內容如下:
6.2.2?智能消防監控設施
6.2.2.1概述
社區智慧消防監測設施應包括但不限于火災探測報警系統、基礎消防設施狀態監測系統和電動車進樓監測系統等。
火災探測報警系統主要對建筑內的火災事件進行監測報警,基礎消防設施狀態監測系統主要對基礎消防設施的異常狀態進行監測報警,電動車進樓監測系統主要對電動車進樓事件進行監測報警。
6.2.2.2火災探測報警系統
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應滿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火災探測感知設備應包括感溫火災探測報警器、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
b)應在小區樓棟各樓層安裝感溫火災探測報警器和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c)宜在居民房屋內安裝感溫火災探測報警器、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
d)應提供面向第三方系統的標準化數據共享接口,同步設備信息和告警信息;
e)應避免重復上報告警數據;
f)應支持報警自動消除功能;
g)應具備告警聯動功能,比如在小區監控室實現聲光報警聯動;
h)火災探測感知設備的選型及設置應符合GB 50116相關要求。
6.2.2.3消防設施監測系統
消防設施監測系統應滿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應支持通過物聯網技術或AI技術,如地磁檢測和視頻智能分析,檢測到消防通道被車輛占用時,及時產生告警事件;
b)應支持通過物聯網技術或AI技術,如通過安裝消防門磁,檢測到消火門打開事件時,及時產生告警事件;
c)應支持通過物聯網技術或AI技術,如安裝物聯網傳感器,對消火栓異常狀態進行監測,監測到異常產生告警事件;
d)應支持告警自動消除功能;
e)應避免告警重復上報;
f)智能監測設備應支持NB-IoT等低功耗廣域網通信技術傳輸告警信息;
g)應提供面向第三方系統的標準化數據共享接口,同步設備信息和告警信息。
7.1.2.6物聯感知信息數據
物聯感知信息數據應包括但不限于窨井蓋狀態異常數據、電梯運行狀態異常數據、二次供水水箱及水質異常數據、消防設施狀態異常數據、火災報警事件數據、電動車進樓事件數據、照明路燈狀態異常數據、環境氣象信息數據等。
8.2.1.2.2?消防隱患治理
消防隱患治理系統應滿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支持通過智能設備監測、人工上報等方式,對小區火災、消火門打開、消火栓異常、消防通道堵塞、電瓶車進樓充電等消防隱患事件進行采集;
b)支持對消防煙感、消防門磁、消防通道地磁等消防類傳感設備進行管理,包括設備增刪改查;
c)支持基于BIM或GIS地圖對消防隱患智能監測設備進行統一管理,并支持查看設備詳情;
d)支持對消防隱患事件基于BIM或GIS地圖進行實時展示,并查看事件詳情;
e)支持基本的告警事件聯動功能,如告警聯動視頻;
f)支持將事件通過移動端推送給相關處置人員;
g)支持對消防隱患事件的處置流程進行管理;
h)支持對消防隱患事件追溯檢索;
i)支持對消防隱患告警進行基本的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