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計依據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9.5.2條要求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應具有下列功能:?1.探測漏電電流、過電流等信號,發出聲光信號報警,準確報出故障線路地址,監視故障點的變化;?
2.儲存各種故障和操作試驗信號,信號存儲時間不應少于 12 個月;?
3.切斷漏電線路上的電源,并顯示其狀態;?
4.顯示系統電源狀態。
? ? ??具體應如何達到這些功能目前尚未有專業的設計規范。因此,造成設計人員憑自己的理解執行,五花八門,勢必影響到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工程的順利施工和運行,影響其電氣火災監控 功能的正常發揮。從長遠看,制定專門的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設計、施工驗收規范是有必要的,或將有關內容加入到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 和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 中。目前可以參考以下標準執行:
1.《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 BSOO45-2005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報批稿 2010 )?
3.《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 B13955-2005?
4.《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G B14287 -2005?
5.《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計方法》 (暫行)?
二、設置范圍? ? ? ?目前,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設置范圍主要依據 《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 G BSOO45 一 2005 局部修訂條文: 9 , 5 . 1 高層建筑內火災危險性大、人員密集等場所宜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此外,將在 2006 年 12 月 1 日頒布實施的 《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 11 . 2 . 7 條也要求下列建筑宜設漏電火災報警系統:
1.按一級負荷供電且建筑高度大于 50 , Om 的乙、丙類廠房和丙類倉庫; 2.按二級負荷供電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OL / s 的廠房(倉庫) ;?
3.按二級負荷供電的劇院、電影院、商店、展覽館、廣播電視樓、電信樓、財貿金融樓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 SL / s 的其他公共建筑;?
4.文物保護單位的磚木或木結構的古建筑;?
5.按一、二級負荷供電的消防用電設備。
? ? ? ? ?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應該是一個聯網的整體裝置,是一個完整系統,是對應 G B 14287-2005 標準的要求,而不是以往分散設置的單個漏電流報警器或傳統漏電開關可以勝任的,許多電氣設計人員往往有此錯誤認識。而且現在已經了智慧消防云平臺這樣的產品,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已經變成了智慧消防的一部分,所以在設計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和智慧消防的兼容性,避免建成后變成一個獨立的小系統,無法發揮全部的作用。
推薦閱讀:
防火漏電
智慧安全用電
漏電火災報警系統
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