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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智慧用電方案-寧波市促進企業智慧用電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全文.docx

時間:2020/12/7 13:56:00 關鍵詞:智慧,企業,園區

本文作者:智慧消防營銷專家,本文標題:寧波智慧用電方案-寧波市促進企業智慧用電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全文.docx,主要內容是:深化企業智慧用電工作,推進企業管理的智慧化水平,改善企業用電環境,有效減少因電氣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提升安全生產治理現代化水平。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企業智慧用電工作,推進企業管理的智慧化水平,改善企業用電環境,有效減少因電氣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提升安全生產治理現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智慧用電云平臺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自主、社會參與的原則,以安全生產服務需求為導向,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基礎,以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目標,積極引導企業推廣應用智慧用電技術、產品和服務,提高電力使用維護安全水平,改善企業安全條件,減少用電安全隱患,優化用電環境,加快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智慧用電服務體系,為提升我市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供支撐。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推廣“智慧用電”技術,鼓勵企業應用智能電力產品以及系統,進行數據采集、實時監測、統計分析、智能判斷用電安全隱患,及時為企業提供預警報警和改進建議,為監管部門提供相關決策依據。力爭到2022年,實現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涉塵、涉氨、噴涂,紡織、造紙等行業,賓館飯店、商場超市、文化娛樂場所、綜合樓宇、專業市場、高層建筑等重點用電場所的智慧用電覆蓋率達到60%以上。醫院、學校、文保單位、養老機構及救助福利機構等公共事業單位實現智慧用電覆蓋率達到80%以上。通過三年努力,力爭實現智慧用電推廣應用在全大市覆蓋。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智慧用電區域試點工作

引導區縣(市)開展本區域的智慧用電試點推廣,采取競爭性評審的方式,每年選擇1-2個區縣(市)開展試點工作。市級財政給予每個試點地區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支持,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牽頭領導:陳炳榮,牽頭單位:市經信局)

(二)加大重點園區智慧用電的政策引導

開展小微園區智慧用電試點。鼓勵生產制造類的市級小微園區開展智慧用電,推廣園區內企業配置安裝智慧用電產品及系統,鼓勵園區管理服務部門配置安裝統一的用電管理平臺,提升小微園區的智慧用電水平。每年,選擇1-2家園區開展智慧用電試點,其中園區內入駐企業達到50家以上。同時,對于列入國家級、省級小微園區,必需配置安裝智慧用電產品以及系統,提高消防安全方面的精準管理;在對園區進行評定、獎勵時,將智慧用電的實施程度,作為評選依據之一。(牽頭領導:陳炳榮,牽頭單位:市經信局)

(三)推進規上工業企業開展智慧用電試點

選擇1-2家規上的工業企業,開展智慧用電試點,提升企業智慧用電水平,實現企業安全用電、綠色用電,同時,對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擴大產能、數字化車間改造等情況下,進行智慧用電改造提升的,可將投資改造費用納入技改補助范圍,具體補助政策參照當年度技改政策執行,以進一步降低企業實施智慧用電的成本。(牽頭領導:陳炳榮,牽頭單位:市經信局)

(四)加快智慧用電重點平臺建設

建立智慧用電平臺企業目錄,2020年6月底前,認定公布一批具有智慧用電服務的平臺,作為我市開展智慧用電工作的推薦平臺,供企業自行選擇使用。(牽頭領導:陳仲朝,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

鼓勵智慧用電平臺推廣服務,對于服務企業年度新增數量達到100家及以上的平臺,按照每推廣實施一家企業給予平臺服務機構1000-1500元補助,其中新增100家-500家的給予1000元/家的補助,501家-1000家的給予1200元/家的補助,1000家以上的,給予1500元/家的補助。該項補助資金總額市級財政將結合智慧用電區域試點工作推進情況統籌安排。鼓勵智慧用電平臺服務中小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有關政策,每年對符合條件的智慧用電平臺給予相應的市級財政補助。(牽頭領導:陳炳榮,牽頭單位:市經信局)

(五)加大安防產業培育力度

推動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按照“246”萬千億級產業集群培育的總體要求,加強對生產包含智慧用電產品在內的安防產品生產企業的培育,使我市安防產業由小變大、從弱到強,加快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的智慧安防產業集群。〔牽頭領導:陳炳榮,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應急管理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六)鼓勵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和創新

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研發工作,研究制定扶持政策,促進企業加大科技投入,進一步提高智慧用電產品的智能化水平,提高產品可靠性和靈敏度,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構建涵蓋前端感知、后臺監控、預警報警、決策研判等多種應用領域的智慧用電產品生態圈?!矤款^領導:陳炳榮,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七)加快建設智慧消防監管和服務平臺

匯聚消防職能單位的各類數據和消防物聯網數據,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的技術,將報警系統、火情決策分析系統、態勢標繪、專業地圖等結合起來,2020 年底,建成寧波市“智慧消防”項目,實現城市火災防控自動化、滅火救援指揮智能化、消防設施管理信息化、數據分析展示可視化。(牽頭領導:陳仲朝,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

(八)加強智慧用電監測產品監管

加強對智慧用電監測產品的質量監管,定期對相關產品進行抽檢,確保相關產品符合國家標準。(牽頭領導:沈敏,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三、實施步驟

(一)研究部署階段(2020年4月底前)。出臺《寧波市促進企業智慧用電實施方案》,在此基礎上,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研究制定本地推進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二)宣傳發動階段(2020年6月底前)。各地、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任務分工,做好宣傳發動和協調推進工作。

(三)試點示范階段(2020年4月-12月)。鼓勵各區縣(市)、小微園區、重點企業開展智慧用電推廣工作,采用競爭性分配的方式,選擇1-2家區縣(市)、小微園區、重點企業開展試點,先行組織實施開展智慧用電,鼓勵其他區域、園區、企業結合自身情況開展工作。

(四)全面推進階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各區縣(市)政府根據任務分工,全面推進智慧用電工作,確保實現區域智慧用電全覆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將推廣應用智慧用電技術作為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和年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定有利于推廣智慧用電的政策措施、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責任分工、推進計劃,提高社會各方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加強統計監測。做好市能源監測平臺應用工作,定期對全市各類能源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發揮市能源管理信息系統作用,對重點用能企業的能源消費數據匯總分析,按月形成監測報告。推進能源數據在各部門工作中的共享和利用。

(三)加強宣傳教育。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各種媒體積極開展企業安全用電宣傳教育,引導企業積極應用智慧用電技術,提升對用電設備及其線路運行狀態的監測、預警和隱患處置能力,為全面推進企業“智慧用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政策扶持。各級財政要加大對智慧用電技術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引導和鼓勵企業開展智慧用電技術、產品的研發和推廣應用,進一步發展壯大我市智慧用電產品等安防產業。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社會資本參與我市智慧用電推廣工作。


附件:智慧用電配置參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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