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
????? 關于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產品標準換版
后強制性認證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
公消評[2015]22號
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產品生產企業:
新修訂的國家標準GB14287.1-2014《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第1部分:電氣火災監控設備》、GB14287.2-2014《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第2部分: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和GB14287.3-2014《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第3部分: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均已于2014年07月24日發布,2015年6月1日起實施。根據國家認監委2012年第4號公告《關于強制性產品認證依據用標準修訂時有關要求的公告》的規定,現將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產品標準換版后強制性認證工作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產品生產企業應盡快完成有關設計、工藝及采購等相關工作的調整,確保其生產和檢驗設備配置和例行檢驗、確認檢驗等有關過程滿足新修訂的《消防產品類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火災報警產品》(CNCA-C18-01:2014)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火災報警產品》的有關要求,確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產品質量符合新的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
二、工作程序
1、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企業即可直接向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申請型式試驗。
2、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在開展型式試驗同時,應確認新標準下的產品特性文件(原材料/元器件/零配件或產品描述文件)。檢驗結束后,將檢驗報告和確認后的產品特性文件上報我中心。
3、型式試驗通過后,企業可通過消防產品網上認證業務系統(2014版)向我中心提交證書換版申請,符合要求的,我中心將發放有效期為五年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產品新版強制性認證證書。換發新版證書后,我中心將適時安排工廠監督檢查,對工廠檢查符合要求的,將保持其強制性認證證書,對未通過監督檢查的企業,將暫停或撤銷其強制性認證證書。
4、2016年6月1日,我中心將注銷舊版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產品強制性認證證書,刪除“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上的有關證書信息。
三、對于首次申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產品強制性認證的委托單位,即日起,按新版《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火災報警產品》(CNCA-C18-01:2014)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火災報警產品》向我中心委托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