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剩余電流電氣火災監測探測器的設定應基于低壓配電系統的末端檢測,并應設定在配電柜的進線端或出線端。當主機電源末端的負荷和泄漏電流非常小,而且頂層的負荷標準和常規泄漏電流依然符合設定剩余電流電氣火災探測器的需求時,可以將其設定在主機電源的頂層。
??2剩余電流電氣火災監測探測器應布置在TN-C-S體系或當地TT體系中。
??3、剩余電流電氣火災監測探測器的報警值必須與被檢測電路相適應,探測器報警的泄漏電流不可小于正常運行時被保護電路和設備最大泄漏電流的2倍。
??4、剩余電流電氣火災監測探測器的額定電流、額定電流等技術指標應符合被保障配電線路的需求。
??5、應應用剩余電流電氣火災監測探測器進行報警,不適合自動切斷被保障對象的主機電源。
??6、下列電力設備不可布置剩余電流電氣火災監測探測器:
??6.1.由安全電壓供電的電力設備。
??6.2.在通常環境條件下應用的增強絕緣性(多重絕緣性)電力設備。
??6.3.應用隔離變壓器的電力設備,其二次側向未接地系統供電。
??6.4.非導電場所的電力設備。
??7、在挑選剩余電流電氣火災監測探測器時,應充分考慮供配電系統原有的剩余電流,并應挑選具備合理技術參數的探測器,使每一個探測器充分利用其功能,降低組成檢測系統的探測器總量。
??8、
剩余電流電氣火災監測探測器的設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