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質量問題
目前火災自動報警產品廠家繁多, 有的產品技術指標達不到要求, 報警產品對使用環境非火災因素( 溫度、濕度、灰塵) 引起的靈敏度漂移得不到自動補償或補償能力低; 對各種干擾及線路分布參數的影響無法自動處理而導致誤報, 這種誤報在傳統報警產品中比較突出。
生產中從焊接到調試到成品檢驗的各個環節中,大量采用手工作業,錯誤和隱患的數量大大超過自動化生產的情況。近幾年業內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企業正逐步淘汰手工操作,對保證制造質量起了很大作用。
“三防”處理在我國南方使用環境中是重中之重。通過了國家標準規定的92%RH40℃、96小時試驗的產品不等于在我國南方地區就能穩定運行,這其中主要是一些廠家對“三防”處理沒有下功夫。應該指出國家標準的上述規定是針對一般使用條件的,如果想在南方梅雨季節高溫高濕環境下長期正常運行,產品的“三防”能力必須高于國家標準的上述規定。
物料控制離ISO9001的要求存在明顯差距,使得出廠產品在實際使用中出現誤報警或其他問題,這一現象要想徹底解決,必須做很多切實細微的工作才行。
2、設備選擇和布置不當
(1) 探測器選用的靈敏度不合理。眾所周知, 靈敏度高的探測器能在很低的煙霧濃度下報警, 反之探測器的靈敏度越低就要求煙濃度越高。如會議室等容易積聚煙霧的場合, 選用了高靈敏度的感煙探測器, 這樣本非屬火災的煙卻由于探測器的靈敏選擇不合理而造成誤報。如在環境溫度高的場所, 選用了高靈敏度的定溫探測器, 就會造成在高溫度的影響下而報警的誤報發生。
(2) 使用場所性質的變化, 未考慮火災探測器類型的改變。如原用于辦公室、商場等場所改作廚房、桑拿浴室, 本應將原來的感煙探測器改為定溫探測器而未改變, 由于非火災因素的煙、蒸氣、油霧被探測器誤為火災信號而報警。
(3) 選擇火災探測器定溫點標定過低。如使用環境溫度較高, 而選用定溫點過低的探測器就會因而產生誤報。
(4) 感溫探測器布置的位置距高溫光源燈具 過近, 受燈具發出的熱量的影響而誤報。
(5) 感煙探測器安裝在易產生蒸氣的場所或附近, 因水蒸氣影響探測器的正常探測而誤報。
(6) 光電感煙探測器設置在有可能產生黑煙, 大量積聚灰塵和污物的場所, 有可能產生蒸氣和油霧, 工藝過程中產生煙的場所, 正常黑煙、灰塵、蒸氣、油霧等非火災因素的影響使探測器誤報。
(7) 選擇的探測器未能正確反應探測器區域的火災情況而誤報。